杂物引起火灾,2名物业工作人员救火遇难!
炎炎夏日,
多地高温预警频发,
防火安全成为重中之重。
然而,就在近日,
山东菏泽一小区突发火灾,
造成两名物业人员不幸遇难,
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
6月14日17时许,
山东菏泽牡丹区中央公馆小区一顶层起火,
现场浓烟滚滚,
火焰窜起数米高。
附近居民称,
当时看到楼顶火光冲天,火势凶猛。
起火点似乎是
老年人在楼顶堆放的杂物。
当地消防表示,
起火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。
6月15日上午,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小区物业公司,工作人员证实有两名保安在救火过程中不幸遇难。
记者随后联系上其中一位遇难者家属,其称遇难者今年三十多岁,是家里的顶梁柱,“他上有老下有小,孩子才一岁多。”
另一名遇难者家属则告诉记者,遇难者今年四十多岁,家里有三个小孩,“最大的才14岁,最小的才7岁”。
记者获取的一份疑似中央公馆小区物业发布的《关于中央公馆小区火灾情况说明》中显示:6月14日下午5时30分左右,中央公馆小区2号楼楼顶因业主堆放杂物引起火灾,发现火情后,小区物业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,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。
由于火势较大,为防止火情扩散及产生次生危害,物业立即启动紧急疏散预案,对1号、2号、19号楼业主进行紧急疏散引导。
同时,安排人员进入建筑内,用湿毛巾捂住口鼻,低姿前行,沿应急通道有序撤离。
《情况说明》还称:在扑救火情过程中,两名秩序维护员不幸牺牲。
根据《情况说明》,此次火灾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。目前,公安、消防等相关部门正在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。
物业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,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。同时,物业公司将对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教育,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,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。
记者注意到,早在2018年3月2日,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“菏泽发布”就曾提醒市民:楼道是应急逃命的生命通道,若堆放杂物,一旦发生火灾等危险事故,会直接堵塞逃生通道,影响人员疏散及救援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,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行驶、危及公共安全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《情况说明》最后写道:“我们对两位英勇牺牲的同志表示沉痛哀悼和崇高敬意!向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的广大业主表示衷心感谢!”
楼顶天台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,
业主无权占有。
个别居民在楼顶种菜、种花、堆放杂物,
实际上已经侵犯了邻居的合法权益。
楼道、管道井等公共区域
堆放杂物、个人物品
不仅影响管道设施设备的正常检修,
而且容易造成管道设施设备的损坏,
存在着火灾等多种安全隐患。
尊敬的业主/住户:
您好!近日,因某小区楼顶平台杂物引起火灾,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让人触目惊心。火灾无情,生命至上!为了确保安全救援通道畅通,消除火灾隐患,请业主及时自行清理平台、楼道、步梯、地下室、管道井等堆放的各类杂物、易燃物。请各位业主以后杜绝在公共区域存放杂物,一旦发现,物业服务中心将不再通知业主,一律视为无主物进行集中清理。
物业服务中心将持续对楼道及公共区域进行检查,届时如楼道内仍有杂物堆放,物业服务中心将一律视为无主废弃物统一清理。
请大家不要让楼道变成“杂物间”,不要让杂物堵了“生命通道”。小区的环境需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,请各位业主住户配合,并相互转告和监督,也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!
主编:江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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